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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申請辦法,請欲申請之商學院在學學生於109年9月16日前,繳交資料至商學院辦公室(商3F03)辦理

元大文教基金會為勉勵並協助品學兼優之清寒菁英學子,專心向學,順利完成學業,特設置「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每名補助新臺幣貳拾萬元助學金,提供家庭經濟或社會弱勢之本院學生申請,請於109年9月16日前,繳交資料至商學院辦公室辦理。

一、辦理依據: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設置要點(詳附件一)。

二、申請對象:本院學士班、進修學士班或碩士班一般生,且符合「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之申請資格者。(詳附件一)

三、申請手續: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9年9月16日15點止,向商學院辦公室(3F03)提出;逾時不候,請儘早提出申請。
(二)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

1.資料繳交檢核表。(詳附件四)

2.獎學金申請表1份。(詳附件三)

3.108學年成績單影本(需含操行成績)。

4.自傳。(至少500字以上)

5.系所或教師推薦信。

6.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在學證明。

7.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家境困難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等。

9.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聲明書。(詳附件五)

10.受獎同學申請切結書(詳附件六)

11.獎學金受款資料(詳附件七)

四、除特殊狀況外,每位學生以領取1次為限,由本院推薦2名學生給元大文教基金會,惟得獎名單由元大文教基金會做最終決定。

五、核發程序:受理本獎助學金申請案後,由本院「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參酌學生成績表現、各項文件與條件,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推薦給元大文教基金會,確切發給名額與相關事宜由該基金會進行審查與發放。

六、若有其他事宜,請洽商學院辦公室(3F03)洽詢張小姐(分機66311),謝謝。

 

附件 *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相關辦法及附件) *申請表(附件三) *獎學金受款資料(附件七)


聯絡人:張小姐

聯絡電話:分機66311

刊登時間:2020-08-18 15:37:04

附件:附件1附件:附件2附件: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