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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稱:行政專員【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1名。
三、工作內容:辦理碩士班教務與學務業務、系所有學制獎助學金業務、國際學
者來訪業務、系網頁維護連絡窗口、課程小組委員會、協辦各學
制招生業務及臨時交辦系務等工作。
四、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與非具在學學生身份。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碩士學位(含)以上。
3.專長或特質:具工作熱忱、專案規劃與獨立作業能力,善於
人際溝通,積極負責且配合度高。
4.英語能力:聽說讀寫流利者優先
5.電腦技能:嫺熟Office軟體應用(需具備Word、Excel、
PowerPoint文書處理能力,會word排版及合併列印)。
五、工作時間及地點:
(一)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至17:30,週休二日
(二)工作地點:以三峽校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為主。
六、待遇:依本校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由此查詢);
碩士級新台幣37,132元。勞保、健保及勞退儲金標準依
前述規定辦理。
七、職務代理期間:
1、自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為止。
預計聘期自111年3月14日起至111年8月10日止。
(起聘日依實際報到日期)。
新進人員需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正式約用。
2、本職缺為專員育嬰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如該專員提前銷假上班,受僱
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八、申請方式、期限、應備文件及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1年3月2日(三)PM23:59前備齊第2點應檢附文件之合併電子
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系mba_hd@mail.ntpu.edu.tw信箱。
郵件主旨:「(OOO)應徵職務代理人」【OOO處請輸入自己的姓名】
2、應檢附文件
■履歷(含照片):需註明最高學歷畢業年月及畢業總平均成績
■自傳(含1.家庭及成長、個人特質介紹、2.求學及就業經歷、3.個人興趣或社團
活動、4.未來五年的生涯規劃)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英語能力證明文件
並依1.履歷2自傳內容3歷年成績單4畢業證書影本5英語能力證明文件順序合併成word或pdf檔案,檔案名稱:『(OOO)應徵職務代理人.docx』或『(OOO)應徵職務代理人.pdf』,【OOO處請輸入自己的姓名】)
3、聯絡人:企管系蔡淑芬助教,電話02-86741111ext.66559
九、其它:
1、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
月內有效。
2、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
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
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
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
侵害行為屬實。(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
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
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
於該管制期間。(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
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
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
或僱用期間。
3、本系將另行通知適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企管系蔡淑芬助教
聯絡電話:02-86741111ext.66559
刊登時間:2022-02-17 0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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