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請欲申請商學院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同學,請於110年3月15日至4月9日前,繳交資料至商學院辦公室辦理。
一、請本學期已修滿本院學分學程/微學程規定之科目學分的應屆畢業生同學,於110年3月15日至4月9日前,繳交證書申請單及歷年成績單正本,至商學院辦公室(3F03)辦理,逾時不候。其證書申請單,請自行至學生資訊系統【學程證書申請系統】列印或至本院學分學程/微學程網頁下載:120.126.192.137/page.php?id=5&ids=3
二、 本校學程證書申請系統開放時間為3月15日至4月9日(第4-7週),下學期(第2學期)僅限應屆畢業生申請,系統操作說明詳附件。
三、請自行於歷年成績單正本上標示學程已修習及格之科目。
四、應屆畢業同學下學期所選課程(需檢附經課務組核章之選課證明),雖尚無成績證明,仍可提出認證申請。
五、經本院審核無誤後,逕送學校,由校級行政單位發給學分學程/微學程結業證明書。
六、其他事宜,請至商學院辦公室(3F03)洽詢張小姐或撥校內分機:66311,謝謝。
聯絡人:張小姐
聯絡電話:分機66311
刊登時間:2021-03-12 10:24:43
附件: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