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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資格:
- 民國110年1月31日已取得商學、企管、管理、財管、資訊或工業工程相關博士學位者,且不具在學身份。
- 可於110年8月1日到職者。
二、 選任資格:
- 主修『資訊相關』專長1名- 可授課「商業程式設計」或「商業軟體應用」課程。
一學年以開一門課為原則,授課時數每學期以每週4小時為上限。授課地點為台北校區,夜間或週六授課。
三、申請初聘副教授職級,需具副教授證書。
四、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 新聘教師申請書(本校所附格式)-紙本簽名及word電子檔
- 教師專門著作目錄一覽表(本校所附格式)-紙本及word電子檔
- 前項表列著作抽印本一式1份(經初審通過者須再繳交2份)
- 畢業證書影本(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另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應屆畢業生繳交校或系出具學位論文考試通過可於當學期畢業證明文件並於110年2月27日前繳交畢業證書影本)
- 博士論文一式1份(經初審通過者須再繳交2份;如非申請助理教授職級得免繳)
- 博士成績單影本(國外學歷歷年成績單請由駐外單位驗證之)
- 學經歷資料(外國學、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如非外國學歷初聘人員免繳)
-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如非外國學歷初聘人員免繳)
- 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
-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如近年任教教學評量影本、證照證書影本)
- 相關表格請至本公告https://www.dba.ntpu.edu.tw/下方下載。
- 已具擬聘等級之教師證書者,外國學歷證件得免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並免附國外學歷成績驗證證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 欲申請者請依申請截止日期前(以郵戳為憑)檢附有關資料文件郵寄至「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企業管理學系之教師職級及應徵者姓名】。
- 「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第1、2點之word檔案請傳至mba_hd@gm.ntpu.edu.tw。
- 合者通知(需退件者請於來函中註明並自備回郵信封)。
申請截止日期:110年1月13日(以郵戳為憑)
起聘日期:110年8月1日
聯絡人:康君妃 專員
電 話:(02)8674-1111 分機66555 傳 真:(02)8671-5912
E-mail:mba_hd@gm.ntpu.edu.tw
聯絡人:康君妃 專員
聯絡電話:電 話:(02)8674-1111 分機66555
刊登時間:2020-12-17 16: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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