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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誠徵專任助理教授或副教授2名

一、基本資格:

  1. 民國110131已取得商學、企管、工業工程、工業管理或資訊相關博士學位者,且每學期至少1門課程需以英文授課。
  2. 可於110年8月1日到職者

二、選任資格:

  • 具助理教授或副教授教師資格1,可教授作業管理、供應鏈管理等相關課程者尤佳。
  • 具助理教授或副教授教師資格1,可教授組織理論與行為、人力資源管理、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組織發展、企業管理等相關課程者尤佳。

三、申請初聘副教授職級,需具副教授教師證書。

四、本校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到任後未能於期限內升等者,經再續聘一次,如仍未能升等者,則提送三級教評會審議之。

五、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1. 新聘教師申請書(本校所附格式)-紙本簽名及word電子檔
  2. 教師專門著作目錄一覽表(本校所附格式)-紙本及word電子檔
  3. 前項表列所有各篇著作抽印本一式1份(經初審通過者須再繳交2份)
  4. 畢業證書影本(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另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應屆畢業生繳交校或系出具學位論文考試通過可於當學期畢業證明文件並於110227前繳交畢業證書影本)
  5. 博士論文一式1份(經初審通過者須再繳交2份;如非申請助理教授職級得免繳)
  6. 碩士及博士成績單影本(國外學歷歷年成績單請由駐外單位驗證之)
  7. 學經歷資料(外國學、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
  8.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9.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如非外國學歷初聘人員免繳)。
  10.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如非外國學歷初聘人員免繳)
  11. 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
  12. 推薦信2封(需註明推薦人之聯絡電話)
  1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如近年任教教學評量影本、證照證書影本)
  • 相關表格請至本系網頁https://www.dba.ntpu.edu.tw/下載。
  • 已具擬聘等級之教師證書者,外國學歷證件得免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並免附國外學歷成績驗證證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 欲申請者請依申請截止日期前(以郵戳為憑)檢附有關資料文件郵寄至「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企業管理學系專任教師及應徵者姓名】。
  • 「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第1、2點之word檔案請傳至mba_hd@gm.ntpu.edu.tw。
  • 合者通知(需退件者請於來函中註明並自備回郵信封)。

申請截止日期:110年1月13日(以郵戳為憑)

起聘日期:110年8月1日

 

聯絡人:康君妃專員

 

電 話:(02)8674-1111 分機66555     傳 真:(02)8671-5912

E-mail:mba_hd@gm.ntpu.edu.tw


聯絡人:康君妃專員

聯絡電話:電 話:(02)8674-1111 分機66555

刊登時間:2020-12-17 16: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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