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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商學院「菁萃學習獎助學金」之「商院惜珠」與「麗裕慈善基金會獎學金」開放申請至115年3月13日

壹、請欲申請商學院「菁萃學習獎助學金」之「商院惜珠」的商學院同學,請於11532日至313前,繳交資料至商學院辦公室辦理。

 

為協助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完成學業,每名每學年補助助學金,提供家庭經濟或社會弱勢之本院學生申請,請於115年3月2日至3月13日17:00前,繳交資料至商學院辦公室(商3F03)辦理。

 

一、 辦理依據: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菁萃學習獎助學金」設置要點(詳附件1)。

 

二、 經費來源:由校友劉恆先生及其他善心人士捐贈,設置於國立臺北大學校務基金之下,採用專款專用方式運作。

 

三、 申請對象:本院學士班、進修學士班或碩士班一般生,且符合本院菁萃學習獎助學金「商院惜珠」之申請資格者。

 

四、 申請手續:

(一)申請日期:115年3月2日至3月13日17:00止;逾時不候,請儘早提出申請。

(二)繳交文件:申請書1份(含申請書內文件)(詳附件1),向院辦公室(商3F03)提出,逾時不候。其申請單,詳附件或本院法令規章網頁下載:https://cms-carrier.ntpu.edu.tw/uploads/106_11_23_d6d3d404a6.pdf。

 

五、 獎助名額:每名每學年補助以新臺幣貳萬元助學金為上限,名額以114學年度本院菁萃學習獎助學金之「商院惜珠」的金額為上限。

 

六、 核發程序:本院受理本獎助學金申請案後,由本院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進行審議,完成審核後一個月內公布結果,並擇期辦理公開儀式由捐贈人或其指定代表頒發,或由獎助學金委員會代為頒發。

 

其他事宜,請至商學院辦公室(商3F03)洽詢張小姐(分機:66311),謝謝。


貳、請欲申請本校「麗裕慈善基金會獎學金」的商學院同學,請於11532日至313前,繳交資料至商學院辦公室辦理。

 

商學院名額:共1名

收件截止:115年3月13日 17:00前
申請資格和所需文件詳見附件2。

繳交文件:申請書1份(含申請書內文件(詳附件2),向院辦公室(商3F03)提出,逾時不候。缺件或逾期者視同放棄。

 


聯絡人:張小姐

聯絡電話:分機66311

刊登時間:2026-03-16 11:28:55

附件:附件1附件: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