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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欲申請「麗裕慈善基金會獎學金」(商學院)的商學院同學,請於114年3月3日至3月14日前,繳交資料至商學院辦公室辦理。
一、緣起:
溪頭米堤大飯店前總經理李麗裕先生,一生熱心公益,不僅是位非常成功企業家,也是位教育家、慈善家,亦為本校傑出校友。財團法人麗裕慈善基金會為堅守麗裕先生的信念,持續弘揚孝道,宣揚社會良善精神,特捐助本校獎學金。
二、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三、申請對象及名額:
就讀本校各學系學士班之在學學生,法律學院、商學院、公共事務學院、社會科學院、人文學院及電機資訊學院等各1名,合計每學年6名。
四、獎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1萬元。
五、申請資格:
(一)凡就讀本校學士班之學生符合下列具體事蹟者:
1.遵行孝道、實踐孝悌,有具體事實者。
2.家境清寒、半工半讀、協助家計,有具體事實者。
3. 其他具體文件足資證明確有堪為楷模之孝行事實或彰顯社會良善行為者。
(二)符合前述申請資格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1.前學年學業成績有不及格紀錄者。
2.前學年操行有懲處紀錄者。
六、申請期限與方式:
(一)本獎學金每學年第2學期辦理一次,申請時間依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公告為之。
(二)申請者需填寫獎學金推薦表,經推薦師長簽章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七、繳交證件:
(一)獎學金推薦表(導師推薦欄位)。
(二)自傳。
(三)前一學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證明書)
(四)清寒證明。(無則免附)
(五)其他佐證資料等。
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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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時間:2025-03-03 09: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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