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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深化國際移動專業學習」即日起國際事務處受理申請,至113年2月29日截止!

一、申請程序及審查機制

(一)申請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截止,受理113年度1月至12月的出國計畫。

(二)申請方式:
  1.電子檔-申請表含完整計書書(Word檔)及其他應備文件(掃描成一份PDF檔), email至cc991223@gm.ntpu.edu.tw (國際處境外生事務組 王心怡小姐,校內分機66218),郵件主旨 : 申請「深化國際移動專業學習」補助計畫-申請單位(學院/系所)/申請人。
  2.紙本-申請表用印後之紙本及其他應備文件繳交至國際事務處辦公室。
  3.應備文件電子檔及紙本皆須於截止日前提交,檢附之文件不齊全、不符規定者或逾繳交期限者,將不予受理。

(三)審查方式:
  1.國際處於申請截止日後,視申請案件數量及當年度預算經費,召開審查會議進行資格審查、補助人數及補助金額審查後,簽請校方核定補助金額。
  2.審查通過補助計畫之申請單位應依照核定金額與審查意見調整和執行計畫內容。
  3.非初次申請者,將視前次獲補助計畫之相關執行成果及經費辦理情形等,列入經費審核之參考。

 (四)審查結果:
   1.初審通知-預計113年4月以email通知,請依規定期限及審查意見完成計畫申請表之修正。
   2.核定補助-預計113年5月逕復各申請人/申請單位。

二、經費核銷及結案報告:
 (一)依據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及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二)獲補助者/單位須於返國後20天內完成經費核銷,並提交成果報告及相關核銷資料。


如有未盡事宜,煩請詳閱國際事務處公告




聯絡人:國際事務處王小姐

聯絡電話:#66218

刊登時間:2024-01-16 1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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